建立“工伤证”制度 加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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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青山,曹士英.建立“工伤证”制度 加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J].劳动保护,19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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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青山 曹士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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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劳动局
(叶青山),安徽省劳动局(曹士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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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开展劳动保护监察工作的需要,加强对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省在总结蚌埠、安庆等地市经验的基础上,在因工负重伤的职工中普遍实行了“工伤证”制度。 一、“工伤证”制度的由来 1956年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规程》是劳动保护工作的基本法规之一,也是各级劳动部门对伤亡事故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我省三十多年来基本上坚持执行了这个规程。但是,由于十年浩劫的破坏,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中,报告不及时、数字不准确和资料不够完整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认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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