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环保简讯
摘    要:国家三委等部门发出联合通知规定凡污染治理工程未落实的建设项目不准投产 最近国家计委、建委、经委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发出通知规定,从1981年起,全国各地计划新建、扩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必须具备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否则不得列入计划;凡是列入国家计划的基建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在概算、预算和决算中,都要列出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数额。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