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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起事故中我们应当吸取哪些教训
引用本文:宋家平.从这起事故中我们应当吸取哪些教训[J].江苏劳动保护,2008(4):49-49.
作者姓名:宋家平
作者单位:姜堰市安监局
摘    要:一、案情 2005年7月,我市某公司办公大楼(四层)因在城市规划红线区域内被要求限期拆除。东台市某房屋拆迁公司中标后违规将工程转包给汪某(安徽人)施工,汪某雇用破碎机机主李某作业,李某雇用刘某(重庆人)为其驾驶破碎机。

关 键 词:事故  城市规划  办公大楼  工程转包  房屋拆迁  破碎机  东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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