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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安全帽 农民工受伤后法院判赔偿款“打七折”
摘    要:正在施工现场受伤的农民工曹师傅将福建连城某装潢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2.5万余元。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由于事发时没有戴安全帽,曹师傅对自己受伤也要负责,法庭判决被告某装潢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曹师傅获赔8.75万元。"这个教训惨痛啊!"时至今日,曹师傅仍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我知道应该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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