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破坏致人损害的责任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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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宝.生态破坏致人损害的责任认定[J].绿色视野,2010(10):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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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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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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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因应环境时代法律的"绿化"需求,首次专章规定了"环境污染责任",对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有关环境污染侵权的特殊规则如归责原则、举证责任、责任分担、第三人过错等做出了确认。该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沿袭既有做法将环境侵权的原因行为限定为环境污染行为。这种做法在实践中的困境,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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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致人损害 责任认定 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侵权 侵权责任法 环境时代 污染责任 2010年 |
Liability Assertion on People Injury Resulted From Ecology Dam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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