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臭氧污染特征及时空重点管控区段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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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米敬,程宇飞.内蒙古自治区臭氧污染特征及时空重点管控区段研究[J].环境污染与防治,2024(4):564-568+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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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米敬 程宇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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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 海口经济学院;3.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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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的近地面臭氧(O3)浓度及气象等其他相关数据分析了内蒙古自治区的O3污染特征,并提出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时段。结果表明,2019—2021年基本反映了内蒙古自治区的O3浓度现状,这3年12个盟市的O3质量浓度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160μg/m3),空间分布上呈西部和东南部高,中部和东北部低的特点。O3防治典型区乌海及周边地区、河套灌区、“一湖两海”应进行重点管控,重点管控时段应为5—8月。以包头市为例研究发现,产业结构和机动车尾气是O3污染的重要原因,温度大于25℃且风速小于5 m/s时温度和风速增大易促进O3浓度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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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臭氧污染 内蒙古自治区 重点管控时段 重点管控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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