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问题分析与路径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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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包美玲,张强,洪慧,裴云霞,邓俊,孟凡瑶.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问题分析与路径探究[J].环境污染与防治,2024(4):596-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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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包美玲 张强 洪慧 裴云霞 邓俊 孟凡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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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2. 污染损害评估与环境健康风险防控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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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北省级环保科研项目(No.2021HB-ZC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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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是应对环境违法问题的基础方式,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一步考虑了环境污染救济,实现两者的衔接十分必要。分析发现,两者衔接主要面临着政策规范不完善、办案主体不协调、办案环节不畅通和鉴定力量不充足的困境。针对这些关键性问题,提出了强化法律制度保障、协调和监督办案主体、优化畅通办案环节、鉴定评估提前介入等4方面的衔接要点与路径,以期为国家及地方相关制度设计和案例实践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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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衔接 环境污染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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