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节选下) |
| |
引用本文: | 谢剑,李发生.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节选下)[J].世界环境,2011(4):48-51. |
| |
作者姓名: | 谢剑 李发生 |
| |
摘 要: | 机构安排、管理流程及利益相关者的分析中央机构在中国,土地为国家所有,政府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由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依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行使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土地的职权。除了国土资源部以外,还有其他一些部委也就土地问题的有关方面不同程度地参与士地管理。主要有:(1)环境保护部:负责环境污染防冶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编制
|
关 键 词: | 污染土地 再开发 土壤修复 污染土壤 场地 石油污染 修复技术 利益相关者 土地管理 水泥窑 |
Overview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n Brownfield Remediation and Redevelopment in China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