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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港颁布《港区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引用本文:谢为民.烟台港颁布《港区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J].交通环保,1988(Z1).
作者姓名:谢为民
摘    要:为了保护港区环境,适应港口的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烟台港于今年六月正式在全港颁布了《港区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了环境监督管理和环境监测的职能、内容和要求,详细规定了奖罚原则及实施方法。《规定》还对港区各种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竣工验收的“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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