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
摘    要:<正>2015年2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公布《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具体如下:一、必须证照齐全,确保厂房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规范,严禁违法使用易燃、有毒有害材料。二、必须确保生产工艺布局按规范设计,严禁安全通道、安全间距违反标准和设计要求。

关 键 词:符合安全标准  安全监管总局  规范设计  工艺布局  无证上岗  违章指挥  电气线路  冒险作业  危险有害因素  持证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