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导致七人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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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洁虹.滥用职权导致七人死亡[J].安全与健康,20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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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洁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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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利用职便擅改船舶户口簿 私自更改证件中过期船舶的船长姓名、船名,导致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船舶出海作业,遭遇海难,7人死亡。福州市中院维持了平潭县法院对该县流水船舶管理站船舶管理员林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的判决。据悉,这是福州首次以滥用职权罪对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定罪判刑。 经一审法院查明,1994年3月至2002年12月间,被告人林某被聘为平潭县流水船舶管理站船舶管理员。1999年4月12日,被告人林某辖区内的"闽平渔0802号"渔船转卖到霞浦,被告人林某经手办理了相关的买卖手续,并收缴了该船的《出海船舶户口簿》。 1999年8月,陈某购买了"闽平渔0473号"渔船,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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