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苯胺中毒实例1987年9月11日,上海某制药厂一名35岁的男工朱某,在加入苯胺常规操作中,由于管道爆裂,苯胺沾染衣服和皮肤。该职工经洗澡换衣后继续工作,下班后感到头晕、恶心,继而出现口唇、指甲紫绀等症状,送医院救治,被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这次事故是由于工厂设备陈旧、年久失修和缺乏必要的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而发生的。同时,职工也缺乏安全卫生意识,皮肤污染稍做清洗便认为已无大碍而继续工作,导致重复接触,而管道爆裂后苯胺气体在车间内逸散又加重了呼吸道的吸收。2000年12月6日早上,黄某雇5名油漆工。工作到中午11时,有2名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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