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推定之新规判解——以“中国垃圾焚烧致病第一案”的检视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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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朝霞,刘轩,高翔. 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推定之新规判解——以“中国垃圾焚烧致病第一案”的检视为中心[J]. 环境保护, 2016, 0(16): 6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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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朝霞 刘轩 高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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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林业大学法学系;2.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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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15ZCQ-RW-03,RW2015-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环境权的证成、构造和救济研究”(15BFX148)的中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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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同高度盖然性说、疫学因果关系说等的举证责任正置思维不同,《环境侵权解释》不仅确认了以举证责任倒置为基础的因果关系反向推定规则,还规定了原告关于排污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的初步证明责任。针对关联性的证明,原告可从时间先后的关联性、空间距离的关联性、环境接触的关联性、致害物质的关联性、生态作用的关联性、疫学原理的关联性和概率统计的关联性等方面入手。运用这一原理对中国垃圾焚烧致病第一案进行检视,发现该案原告实际上已完成关于关联性的初步证明责任,而被告却未能完成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最终证明责任,理应推定因果关系成立,判原告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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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侵权 因果关系推定 初步证明责任 关联性 举证责任倒置 |
Study on the New Causation Presumption Rules of Environmental To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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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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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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