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民法典中环境规范的体系建构
引用本文:张闱祺.论民法典中环境规范的体系建构[J].环境保护,2016(21):52-55.
作者姓名:张闱祺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
基金项目:2016河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环境侵权救济的政府参与机制研究”
摘    要:在我国编纂民法典的背景下,如何在基本私法中对蓬勃发展的环境法予以回应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然而,环境规范的社会法属性与民法典的私法属性之间、环境法理念与私法理念之间、环境法与传统民法体系之间都存在冲突。为了解决前述冲突,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应当确立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明确环境规范的重要原则,并在既有的民事规范体系中整合环境规范的位次。具体而言,应当通过以下方面实现环境规范的法典体系建构:将环境规范的抽象内容(主体、客体、权利、责任等方面)纳入民法总则;明确环境资源的物权法地位;扩展合同法的广度,纳入环境合同制度;扩展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畴,明确归责原则,细化责任救济方式。

关 键 词:民法典  环境规范  私法  协调路径  体系建构

Discussion on the Rules Establishing of Environmental Law in the Civil Code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