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多规合一”实践的探索与反思——以贺州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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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景权,沈迟. 欠发达地区“多规合一”实践的探索与反思——以贺州市为例[J]. 环境保护, 2016, 0(17): 6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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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景权 沈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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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规划院发展所;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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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多规合一"的自发实践探索主要出现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而欠发达地区在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体制转型、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相对滞后,如何认识欠发达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在"多规合一"工作中的差异,把握不同地区的实践工作要求,对于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贺州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为例,对比沿海发达地区"多规合一"的特点与做法,从工作组织、规划编制、规划管理、机制体制等方面入手,结合贺州的"七个一"试点经验,探索欠发达地区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的方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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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多规合一 欠发达地区 试点 机制体制 |
Exploration and Reflection on the Practice of "Multiple Plan Integration" in Less Developed Are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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