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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法律责任的设定与实现问题思考——从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说起
基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完善云南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研究”(ZDZB20140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云南省生态环境整体性治理法律机制研究”(2015Z041)
摘    要:正【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名称】自然之友和绿家园诉谢某等人破坏林地公益诉讼案【案例类型】生态破坏类【违法行为】违法占地采矿破坏林地植被【所属行业】采矿业【案例概要】谢某等四人违法采矿造成大面积林地生态破坏。北京"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经福建省南平中院和福建省高院两级审理,终审判令四名被告在5个月内恢复林地功


Thinking About Enact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Legal Liability of Ecological Restor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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