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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关系探讨
引用本文:高吉喜,王燕,徐梦佳,邹长新. 生态保护红线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关系探讨[J]. 环境保护, 2016, 0(21): 9-11
作者姓名:高吉喜  王燕  徐梦佳  邹长新
作者单位:1.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保护与气候变化响应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409055),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专项“典型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资产及价值评估”
摘    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国土空间开发的基础依据和行动纲领。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最基本要求,是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的有效载体和保障。本文分析了生态保护红线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的关系,认为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对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落实均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通过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可有效地协调和促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关 键 词:生态保护红线  主体功能区规划  禁止开发区  优化开发区  重点开发区  限制开发区

Discussion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cological Protection Red Line and the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in Functional Area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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