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如何防止“同案不同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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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春.环保部门如何防止“同案不同罚”?[J].环境教育,2010(10):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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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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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阜阳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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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建议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与到环保处罚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对一些影响大、具有社会敏感性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监督。人民网9月16日报道,从今年10月1日起,全国法院将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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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保部门 环境违法案件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敏感性 处罚 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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