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污染情报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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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蔚.美国的污染情报公开制度[J].环境导报,2000(1):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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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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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6年美国《知道权利法》(righttoknowact)成为独立的法律。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将对公民安全有影响的化学污染物质的情报公开,并制定了《有害化学物质排出目录》(TRI),要求企业每年向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和地方当局报告有害化学物质的来龙去脉。TRI报告书和环境污染物质排出、迁移登记制度(PRTR)一样成为制度。《知道权利法》制定时遭到产业界强烈反对,尤其化工企业认为公开有害化学物质情报,将会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经济情报。在国内外市场竞争激烈的现实下,会削弱企业的竞争能力,而且TRI报告书详尽复杂,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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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污染 情报公开制度 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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