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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污染情报公开制度
引用本文:洪蔚.美国的污染情报公开制度[J].环境导报,2000(1):39-40.
作者姓名:洪蔚
摘    要:1986年美国《知道权利法》(righttoknowact)成为独立的法律。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将对公民安全有影响的化学污染物质的情报公开,并制定了《有害化学物质排出目录》(TRI),要求企业每年向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和地方当局报告有害化学物质的来龙去脉。TRI报告书和环境污染物质排出、迁移登记制度(PRTR)一样成为制度。《知道权利法》制定时遭到产业界强烈反对,尤其化工企业认为公开有害化学物质情报,将会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经济情报。在国内外市场竞争激烈的现实下,会削弱企业的竞争能力,而且TRI报告书详尽复杂,编…

关 键 词:环境污染  情报公开制度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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