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干旱区地下水超采区控制性关键水位制定——以阜康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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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玉珺 吴彬 杜明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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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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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确定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指标,实现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研究针对阜康市地下水超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采用历史动态分析法和水均衡计算法,提出地下水位管理下限作为地下水位管理控制指标,确定了阜康市各乡镇2020年、2030年地下水管理的控制水位分别在3.88 m~55.26 m、4.10 m~56.58 m之间。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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