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法制办、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改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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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劳动保护》编辑部.有效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法制办、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改答记者问[J].劳动保护,2011(4):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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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劳动保护》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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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3月2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人就条例修改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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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监管 负责人 法制 记者 修改 国务院令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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