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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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2,5(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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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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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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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管节能2012]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建立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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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回收利用 商品 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务院办公厅 管理部门 回收体系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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