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思卿就公布《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答记者问(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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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最高人员检察院制定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依据和法律含义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除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依法进行侦查外,还担负对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简称“侵权”)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进行侦查的任务。检察机关重建以来,认真履行法律职责,立案查处了八万多件“侵权”、渎职犯罪案件,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都起了重要作用。我们就是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的这个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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