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的“环保经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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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香港于1994年1月起在政府内部推行“环保经理计划”,以便监督各政府办公室推行的内部环保措施。所有决策局和政府部门均聘任环保经理和环保行政人员,负责监督各项环保措施(如减少废物),并推广“物尽其用、废物利用及循环再用”的环保原则。环保经理和环保行政人员定期监察各项环保措施的成效,并向所属的决策局或部门首长汇报情况,以便首长编制《管理人员环保工作报告》(香港特区政府2000年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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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保措施 香港政府 经理 废物利用 中国香港 政府部门 环保原则 循环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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