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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执法制度的理论检视
引用本文:陈亮.新《环境保护法》执法制度的理论检视[J].绿叶,2014(7):19-25.
作者姓名:陈亮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我国环境执法制度的完善》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我国环境执法监督体制的弱化,从理论根源上讲,源于公共利益规制理论的人性预设理论基础。而以委托-代理关系重构社会公众与各级环境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则可以突破这一主体预设的局限,最大限度地避免这一局限所带来的激励不足和监督乏力等问题,是我国今后建构环保执法制度的应然趋势。

关 键 词:《环境保护法》  执法制度  执法监督体制  预设理论  委托-代理  理论根源  规制理论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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