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执法制度的理论检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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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亮.新《环境保护法》执法制度的理论检视[J].绿叶,2014(7):1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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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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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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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我国环境执法制度的完善》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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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环境执法监督体制的弱化,从理论根源上讲,源于公共利益规制理论的人性预设理论基础。而以委托-代理关系重构社会公众与各级环境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则可以突破这一主体预设的局限,最大限度地避免这一局限所带来的激励不足和监督乏力等问题,是我国今后建构环保执法制度的应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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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法》 执法制度 执法监督体制 预设理论 委托-代理 理论根源 规制理论 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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