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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览胜(续一)
摘    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家环保总局在2001年提出,在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不同层面的创建工作,如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环境优美乡镇的内涵实际上就是生态乡镇的基本要求,是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的基础和细胞工程。

关 键 词: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上海市  国家环保总局  创建工作  生态示范区  细胞工程  生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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