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将国家环保法具体化的技术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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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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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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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地方性环境立法的实践中,立法起草人感到困难的一个问题是,不知在哪些方面和从何处入手把国家环保法具体化,使地方性环境法规、规章不致过多地重复国家环保法已有的规定。现将其技术方法介绍如下: 一、通过指明执行国家某一法律规范的具体的行为横式,使国家环保法具体化。法律规范的结构一般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组成。国家环保法在规定行为模式时,往往作高度抽象的概括,实施性不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保护环境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这里的“对环境保护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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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 法律 具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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