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安全科学
废物处理与综合利用
环境保护管理
环境科学基础理论
环境污染及其防治
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监测
社会与环境
学报及综合类
灾害及其防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五整顿、四关闭”矿井和关闭矿井“六条标准”
摘 要:
五类停产整顿矿井一是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二是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三是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四是在建、改扩建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竣工验收而擅自投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或越权核准(审批)的矿井;五是在2005年7月13日前,未提出办证申请、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经审核不予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