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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征收环境利用费
引用本文:洪蔚.菲律宾征收环境利用费[J].上海环境科学,1997(12).
作者姓名:洪蔚
摘    要:菲律宾环境天然资源部为保护首都马尼拉的环境,决定对向拉古纳湖和马尼拉周围河流排水的企事业单位收取环境利用费。收费多少按排水量和质决定,是一种弥补对环境影响的环境税收费方式。拉古纳湖周围有约800个外资企业向湖内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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