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环境纠纷调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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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浒,陈仁.试论环境纠纷调解制度[J].上海环境科学,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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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浒 陈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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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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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调解制度是我国法制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悠久的历史。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不断完善,行政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适用调解制度的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调解制度也被逐渐应用于解决环境纠纷。一、调解制度适用于解决环境纠纷的依据首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我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是一致的,没有根本利害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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