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重大砷污染致村民中毒案的经验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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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告黄石阳新县金宝矿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存在违法排放砷污染物的行为,致使周边49名村民砷中毒并造成财产损失。2015年2月5日,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决6家企业及14名涉案的企业负责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鉴于此次砷中毒事件中,黄石市的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相关责任人、案发地大王镇党政负责人存在监管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受贿行为,包括大王镇前任党委书记在内的7名涉案官员也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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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xperiences and Inspirations on the Serious Arsenic Poisoning Case at Huangshi C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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