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沿海县(市)如何加强海洋环境监理 |
| |
引用本文: | 杨友海.欠发达沿海县(市)如何加强海洋环境监理[J].环境导报,1996(1):32-35. |
| |
作者姓名: | 杨友海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射阳县环境保护局 射阳224300 |
| |
摘 要: | 江苏射阳沿海滩涂地处黄海之滨,属典型的淤泥质淤长型海岸带,现有滩涂面积2785平方公里。由于射阳县经济基础薄弱,难以实施大规模的污染治理工程和生态项目,因此如何开展海洋环境监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已成为亟待研究的问题。本文根据多年实践,对欠发达地区海洋环境监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及方法作一探讨。 1 海洋监理应遵循的原则 1.1 整体性原则 海洋环境是由多级复合的子系统组成的庞大体系,按与陆地的远近关系分为近海海域、港河口和滩涂三部分,各系统的环境质量变化与海洋环境密切相关。海洋环境保护应做到陆地、海洋并举,减少污染物入海量。 1.2“协同作战”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洋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交通、渔政、渔港等有关部门对海洋环境实施监督管理。这体现了“统一归口、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
关 键 词: | 环境管理 环境监理 海洋环境 沿海地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