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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及时消除一起遗弃液氯钢瓶事故隐患
作者姓名:胡苏 胡雯雯
摘    要:近日,金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戴楼镇安委会报告,在检查中发现原官塘乡粮管所(撤乡并镇时划归戴楼镇)严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十多年前就停产的所办化工厂报废的4只1吨液氯钢瓶.随意遗弃在粮管所院内,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钢瓶内还残存1.5吨液氯,已构成事故隐患。

关 键 词:严重 院内 金湖县 检查 防护措施 消除 发现 液氯钢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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