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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引用本文:栾居沪,韩丽芸.如何界定“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J].中国劳动科学,2010(5):46-48.
作者姓名:栾居沪  韩丽芸
作者单位:山东省聊城市劳动保障局
摘    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应当如何理解?在实务中存在哪些问题?借本期“以案论法”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希望能够引发对此规定的更多争鸣。

关 键 词:死亡  抢救  内经  《工伤保险条例》  界定  工作岗位  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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