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榷:也谈自行离职行为法律性质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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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剑,李军辉,邹涤尘.商榷:也谈自行离职行为法律性质的认定[J].中国劳动科学,2010(11):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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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剑 李军辉 邹涤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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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 [2]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3]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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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阅《中国劳动》2010年第8期《自行离职后直接诉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能否得到支持》一文,笔者有不同观点,现提出与大家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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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职行为 法律性质 劳动合同关系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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