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有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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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左某在某建筑公司的钢筋组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绑钢筋。在某日工作间隙休息时,左某与几个工友谈论起绑钢筋问题,左某提出绑钢筋需要有腕力并说自己的腕力好绑钢筋就容易。工友张某对此不服气,提出要比掰手腕看谁的手腕更有力。左某不慎手腕被张某掰伤,经医生诊断为右手腕腕骨骨折,为治疗花医疗费2600余元。出院后,左某请求所在单位认定工伤,单位认为其所受伤害与单位无关,不同意认定工伤。请问,左臬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如果不能认定工伤,张某有赔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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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筑公司 赔偿责任 钢筋 手腕 工伤 张某 医疗费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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