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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摘    要:陈某是某钢铁公司职工,2002年8月15日、2003年2月4日、2004年8月20日先后三次发生工伤。2009年底,陈某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因如何计算一撕陛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双方发生争议,陈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陈某认为,自己在本单位先后发生三次工伤,三次工伤均已被认定且均已被鉴定为十级,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有关规定,领取5倍的补助金。请问,陈某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关 键 词:《工伤保险条例》  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关系终止  劳动争议仲裁  2009年  医疗补助金  公司职工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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