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就业促进立法的有益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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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吉恒.广东省就业促进立法的有益尝试[J].中国劳动科学,2010(3):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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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吉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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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就业促进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全国各省市基本都启动了地方配套立法工作。截至2010年1月,河南、江西、宁夏、吉林、湖南、广东、山东、贵州、海南、河北、天津等10多个省市都制定或者修改了就业促进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立法的共性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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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就业促进法》 立法工作 广东省 地方性法规 地方立法 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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