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5年以来,上海市环保局先后颁布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生产性粉尘等上海市工业废气排放试行标准和补充标准。由于这些标准是1973年颁布的上海市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的继续,在实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因此,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的标准,使之更适应实际情况,上海市环保局于1988年下达并委托上海市环保所大气室,开展氰化氢、铬酸雾、甲醛、氯苯、酚类、苯胺类、沥青及苯并(a)芘等8种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研究。课题组采用了综合最佳实用技术法和大气质量推算法等技术方法,并参照国内外有关大气环境标准,开展了定标污染物的环境浓度测定和评价,使建议的各项标准值更符合污染情况,可操作性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