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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地产消费外部性问题的经济法规制
引用本文:杨尊源.论房地产消费外部性问题的经济法规制[J].青海环境,2020,30(2).
作者姓名:杨尊源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 100088
摘    要:我国房地产消费中存在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前者表现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带动以房地产为中心的上下游产业发展,后者表现为以小区环境污染为主的环境负外部性和以房地产泡沫为主的市场负外部性。经济法规制房地产消费外部性问题,需要寻找多元化路径。首先,需要发挥政府规制房地产消费外部性方面的作用,如通过提供保障性住房、税收减免和实施消费限制政策的方式来规制房地产消费中存在的外部性。其次,需要重构房地产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负担房地产消费者环境义务和尊重社会公序良俗义务,以及赋予房地产消费者补偿权利来实现。再次,需要发挥社会中间层力量,通过宣传教育、规划设计、限制贷款和设置信用黑名单等方式来规制房地产消费中存在的外部性。最后,需要正视经济法中的软法属性,政府、社会中间层和市场三重主体都能运用软法规范来规制房地产消费的外部性问题。

关 键 词:房地产消费  消费外部性  经济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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