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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中国气候变化诉讼的法治因应
作者姓名:史学瀛  田静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法学院, 天津 300071
基金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TJFX22-002);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双碳’目标下中国气候变化诉讼的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研究”(2022BKY034)。
摘    要:气候变化诉讼在全球范围内的兴起,不仅为国际气候治理带来新曙光,也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新思路。具体而言,这一制度关涉到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应对气候变化新路径的探索、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的提升及企业抗气候风险能力的增强,在我国已具备现实的发展需求。但从实然层面而言,气候变化诉讼虽已可以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窥见雏形,但囿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缺位,加之法院在气候治理中能动性体现不足,司法与行政关系亟待厘清,提起气候变化诉讼仍存有诸多障碍。未来我国应不断完善气候变化诉讼的落实路径,充分发挥法院在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等方面对气候变化诉讼的助推作用,并在明晰气候司法与行政关系的基础上,逐步加强公众参与。

关 键 词:“双碳”目标  气候变化诉讼  气候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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