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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城市主义——环境法与农民的权利
引用本文:晋海.警惕城市主义——环境法与农民的权利[J].绿叶,2010(9):50-54.
作者姓名:晋海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
摘    要:环境正义问题的出现,除了城乡有别的表面原因外,还有更深层的制度根源:农民与城市居民存在权利“落差”,几乎所有的农村环境问题都与农民权利的“虚置”、“空壳化“有关。只有真正确立农民的主体性地位,充分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农村环保事业才会有根基,才能解决我国的城乡环境正义问题。

关 键 词:农民权利  城市居民  环境法  农村环境问题  主义  正义问题  城乡环境  环保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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