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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跨国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公约
摘    要:本文由联合国提供的原文复制,在1991年6月11日,由下列国家签署了本公约。阿尔巴尼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加拿大、丹麦、欧洲经济共同体、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西班牙、瑞典、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联合王国、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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