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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法律中关于解决破产企业环保遗留问题的缺陷
引用本文:黄卫华,穆兴义,张晓蓉.浅论法律中关于解决破产企业环保遗留问题的缺陷[J].山东环境,2000(3):45-46.
作者姓名:黄卫华  穆兴义  张晓蓉
作者单位:[1]文登市环境保护局 [2]文登职工中专学校
摘    要:实行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已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所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遵循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和优胜劣汰客观规律。企业破产作为优胜劣汰客观规律的一种体现方式,已逐渐为社会所接受,并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日益增多。本文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就破产企业环保遗留问题的产生、危害和有关法律中关于解决该问题的缺陷提出几点看法,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关 键 词:遗留问题  破产企业  经济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  企业破产  价值规律  法律  确立  客观规律  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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