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县域土地利用分区及模式选择以贵州省大方县34个乡镇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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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迟超月,朱道林,韩德军,刘晋良,耿斌.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县域土地利用分区及模式选择以贵州省大方县34个乡镇为例[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4(6):712-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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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迟超月 朱道林 韩德军 刘晋良 耿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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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贵州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管理学院;吉林市城区土地测绘工作站;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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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编号:12YJA79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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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思想构建指标体系,利用样本聚类分析法对贵州省大方县各乡镇土地利用功能进行分区,并根据空间集聚结构对各区域的土地利用模式进行优化。结果表明,大方县34个乡镇被聚为3类,分别对应差别化土地利用优化模式。在现有国土开发格局中,县域内各乡镇在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面已自发形成空间集聚基础,为避免各乡镇在开发过程中"趋同"或"模仿",可将主体功能理念贯彻到微观区域,为各乡镇选择适宜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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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利用模式 聚类分析 城镇化 大方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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