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初探 |
| |
引用本文: | 黄时达.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初探[J].四川环境,1983(2). |
| |
作者姓名: | 黄时达 |
| |
作者单位: | 四川省环保科研监测所 |
| |
摘 要: | 一、前言我国七九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这说明我国将成为一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制国家。它将为我国的环境保护科研工作者进行环境的预测和评价,开辟道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