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排行榜
摘    要:2000 从11月起,在上海市范围内,如果交通事故双方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当事人自己确定过错责任,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记录书,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不需值勤民警处理。

关 键 词: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  上海市  当事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