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案中的举证与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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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华.环境侵权案中的举证与抗辩[J].绿叶,2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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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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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2004级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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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排放二氧化硫而使农作物受害减产的大规模环境侵权案件。1991年8月中旬,湖北省大冶县保安镇的株树、黄海、西山等12个村庄的2818户农户的近万亩晚稻、芝麻等农作物出现叶片卷曲、产生白色斑点和萎蔫枯死等症状。经鉴定,系二氧化硫污染所致,污染源是大冶有色金属公司。1992年8月,遭受大气污染损害的2818户农户在经一年之久仍得不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推举诉讼代表人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审理查明,被告排放含有二氧化硫的烟尘,致使原告耕种的9577.4亩晚稻和芝麻受到损害,造成直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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