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际履行原则——调整个别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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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保华 陆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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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制定劳动契约法,确立劳动契约法的基本原则是非常重要的。对于这一问题,学者们的意见尚不统一。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有学者认为应当在劳动契约法中坚持保护劳动者原则,而有的专家认为如果在劳动契约法中引入倾斜保护,那么契约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从契约自由的角度,有学者认为应当引入诚实信用原则,也有学者认为诚实信用失之笼统,缺乏对劳动契约的具体指导价值。笔者认为,“实际履行原则”作为调整个别劳动关系的特有原则,既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原则相适应,又与契约自由所要求的诚实信用原则相衔接,能够具体地指导个别劳动关系建立、履行、变更、消灭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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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关系 实际履行 本原 个别 诚实信用原则 契约自由 契约法 劳动者 劳动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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