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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受伤,单位拒付医疗费可先行部分裁决
摘    要:案例] 郑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职工,2006年1月,在工作中因塔吊倒塌坠落受伤,住院期间,单位在支付部分医疗费后拒绝再为其支付医疗费,致使郑某拖欠医院医疗费6万余元。根据病情郑某需继续治疗,但郑某的家庭无力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

关 键 词:医疗费  受伤  职工  单位  裁决  建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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